近日,天津货代接到一个同行的咨询,说他们公司被税务局发现了,公司的收入达到了很高数额,并要求补交印花税。他们的实际业务是国际货运代理。一些国内运输代理部分他们已根据运输合同缴纳印花税,但规定要求国际货运代理部分也缴纳印花税。他们很是不解。
今天天津货代给大家缕一缕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的印花税。首先,印花税是一种行为税。货运代理合同是否要交印花税,取决于该合同是不是能被认定成运输合同或者仓储合同。如何区分货运代理合同和货物运输合同呢?
1、货运代理合同和货物运输合同的定义比较。货运代理的定义,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的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行业。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按照约定将托运人交付的货物运送到约定地点并交付给收货人的合同,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向承运人支付运输费用。
2、典型的货运代理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的范围,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委托事项是寻找服务提供者,代理负责寻找合适的承运人从事运输业务,代理属性明显,只收取代理费,属于典型的货运代理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应税范围。
3、如果货运代理合同被认定为仓储合同或货物运输合同,应按运费或仓储费缴纳印花税。受托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需要履行货物运输义务,负责货物运输的全过程和结果。例如,根据货物的重量、运输距离等依据计算代理费,往往使合同的性质更倾向于被认定为货物运输合同,因此需要缴纳印花税。如果受托人在货运代理服务中也提供仓储服务,则需要根据仓储费用缴纳印花税。
4、如果货运代理企业需要代理运费,代理过程中产生的运费结算凭证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只需要托运人,实际发生在承运人之间的运费具有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但代理单位应注意代理纳税义务。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没有签订合同、协议,但委托承运人进行货物运输,并形成托盘、提单和其他运费结算凭证是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根据货物运输合同的税目进行贴花,计税依据为实际收取或支付的运费。
天津货运公司用通俗的语言总结:如果在你与运输公司的合同中,你可以决定货物的去向,这意味着你有控制货物的权利,它将被列为运输合同。因此,并非所有国际货运代理都不缴纳印花税,合同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如果我们能确认,我们的合同是代理人的身份,无论是国内还是国际货运代理人,都不属于印花税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