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物流包括国际空运、国际海运、国际铁陆、国际公路、集装箱运输等,那么天津国际物流的货物运输基本流程和业务有一下几个步骤。
一、订单处理
若进口商和出口商在交易协商后签订了正式合同,则订单处理就是有关履行合同事宜的安排。为履行合同而进行的某些履约准备工作,如进口商需申请进口许可证、进口配额等相关文件,在支付信用证货款时,还需填写信用证申请书,并按合同有关规定办理开证手续。
二、运输与保险
为保证国际物流的经济安全,进出口双方应合理选择运输路线,运输方式和运输工具,并为货物运输投保保险。负责保险的一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投保金额和险种,及时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手续。
三、理货
理货是船舶或货主根据运输合同,在装运港和卸货港接受并交付货物时,委托港口的理货机构在港口对货物进行清点,检查货物残损,指导装载舱积载,编制有关单证等。
四、报关验货
进出口货物必须经过设海关的地点才能入境或出境,天津国际物流的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于运输工具申报人境之日起14天内,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在装运前1小时如实申报并接受海关监管,超期罚款,加收滞报费。
五、付款
进口方向出口方付款的程序因付款方式的不同而存在差异,在天津国际物流出口贸易中,通常采用议付信用证方式。发货后应在信用证规定的有效期和交单期内将货物交单给银行。交易行收到交易单后,应要求对交易进行审核,并在收到审核结果后的7个银行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通知受益人。进口人取得有关文件后,可凭单提货。
六、储存和销售
天津国际物流出口在备运货物的过程中,应对交货期内的货物进行妥善保管,防止串味、腐烂、破碎等变质。进口方收到货物后,也要将其储存起来,有时还要分装,转运等处理。这一时期,进口商应综合考虑储存地点、保险、费用等问题,尤其是当进口商向出口商提出索赔时,在储存期间采取必要的保全措施尤为重要,否则,储存期间由于保管不当,货物受损,进口商会将丧失提出索赔的权利。